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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黃事件再次發酵中國燃氣三位董事被罷免
瀏覽次數 1036 , 日期 2011-04-27 , 燃氣設備 加入收藏
中國燃氣(3.2,-0.01,-0.31%,實時行情)控股有限公司(00384.HK,下稱中國燃氣)26日在香港舉行股東特別大會。
早報訊 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(00384.HK,下稱中國燃氣)26日在香港舉行股東特別大會,以投票表決方式大比數通過罷免李小云、徐鷹及劉明輝公司董事之職,并于即日起生效。
據財新網報道,股東大會持續了3個半小時,其間不時有紛爭的聲音傳出。與會消息人士透露,中國燃氣的戰略股東阿曼國家石油、中石化、印度燃氣、韓國SK集團等均有派代表出席,股東之一的亞洲開發銀行則沒有派代表進場,而是委托董事會主席黃倩如投票。不過李小云、徐鷹二人并未現身股東大會。
本次股東特別大會起因是,2010年12月17日,時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劉明輝和執行總裁黃勇被公安機關帶走(以下簡稱“劉黃事件”),而部分董事會成員相信時任公司正副主席的李小云、徐鷹在2010年12月23日第一次就“劉黃事件”舉行的董事會會議時已知悉事件,但并沒有完全披露他們對事件的了解,因而建議罷免他們的董事職務。
在26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,罷免李小云、徐鷹及劉明輝3人董事職務的普通決議案均以逾65%的比數通過。其中,罷免李小云、徐鷹董事職務的決議案以65.59%贊成,34.41%反對獲通過。罷免劉明輝董事職務的決議案以68.33%贊成,31.67%反對獲通過。
黃倩如在股東特別大會結束后向媒體表示,董事會相信罷免3位董事職務符合中國燃氣及所有股東的整體利益,集團將持續與亞洲開發銀行、印度燃氣、海峽金融、阿曼國家石油、中石化、韓國SK集團等戰略股東保持伙伴關系,繼續發展集團在中國內地的燃氣業務。
至于3名董事被罷免后,會否增補董事,中國燃氣聯席董事總經理梁永昌說,董事會已表示持開放態度,“公司會繼續維持與海峽金融的合作關系”。
此次被罷免的李小云、徐鷹均來自海峽金融(海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)。后者是中國燃氣的創始股東之一,原為第一大股東。海峽金融目前持有中國燃氣4.6%的股權。根據港交所資料顯示,海峽金融去年7月至11月四次減持中國燃氣。
根據中國燃氣年報,此次被罷免的李小云現年54歲,現為國務院國臺辦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主任,自2001年起獲任中國燃氣的董事,2002年獲任公司主席。徐鷹,現年49歲,自2001年任中國燃氣的董事及副主席,目前為中國評論通訊社的董事長,曾任國臺辦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主任助理。
此前的4月中旬,海峽金融曾發布聲明,呼吁中國燃氣股東反對罷免李小云和徐鷹的董事職務。聲明稱,海峽經濟科技合作中心為中國燃氣的創始股東,令中國燃氣在過去十年獲得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支持其發展。
對于被指隱瞞劉明輝被捕事件,海峽金融予以否認,并指出“李小云與徐鷹分別在事發后獲公司董事、公司秘書通知才獲悉有關事件。”
據新華社報道,梁永昌昨日稱,新的管理層接手經營后,“業務正常運作,并有新項目增長,資本市場和貸款銀行已經對公司恢復信心。”據介紹,“劉黃事件”發生后,中國燃氣今年以來已新增了10個城市項目。
梁永昌還告訴財新網,若中國燃氣引入新的投資者,考慮的因素是會否對所有股東價值最大化,而不會考慮新股東的背景是否是央企或民企。
昨日,中國燃氣報3.21港元/股,跌幅達6.14%。
關于劉、黃二人的被捕原因,財新網報道,劉、黃二人是以涉嫌職務侵占罪被拘捕,其被捕系遭人內部舉報,與中國燃氣一筆資金的流向有關。該說法并未得到中國燃氣的證實。
中國燃氣審計師普華永道審閱了中國燃氣現金狀況并確認,目前存于中國燃氣銀行賬面34.9億的95%金額,與銀行對賬單及其他證明文件核對,確認無重大異常情況。